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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真的超愛列計畫的XDDDDDDD

  好險之前列的至少都做到個一兩項XD

  雖然偶爾回顧寫的目標卻突然嚇一跳。

  「原來我有想過要做這些事啊?!」的感覺XD

 

  1. 三十歲(打工簽證期限)以前去日本住一年。
  2. 去印度磨練。
  3. 至少進一次大公司--其實我打了前面兩項就不知道要打什麼了(大笑)這是在xx歲前要做的xx件事那類的書裡找到的。
  4. 去南極旅行--在商周裡的文章看到某作家的新年新目標。反正我也想去,借我用用XD
  5. 看日出日落--從《死前要做的99件事情》的目錄裡看到的。
  6. 創業一次--同上。噢我超沒創意的耶。
  7. 減肥成功--這個沒做到我大概會死不瞑目(爆
  8. 體驗鄉間生活--同上上。
  9. 徒步環島。
 
 
  其他我等想到再加好了。我決定要把有關目標的文章都置頂,免得我打完就忘了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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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rancisca55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